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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了每年收缴物业费的冲刺期,不少物业公司在收取电梯运行费时犯了难。“我们住的是高层楼房,我住在一楼,住进来从没有使用过电梯,却被要求交纳电梯费。”家住西区的韩先生是拒交费用的业主之一,在他看来,电梯费应该采用“谁使用,谁交费”的原则。我市高层小区电梯运行费究竟如何收取?记者进行了采访。
居民疑惑
住1楼不用电梯为啥要交费?
韩先生介绍,小区共17层,负一层是地下室,从一楼开始供住户居住,电梯一直从负一层通到最高层。“电梯费从1楼开始收,不管住在哪一层,标准都是一样的。应该是‘谁得益,谁出钱’,我们没有得益,为什么还要交费呢?”
住2楼怎和11楼交的费用一样?
“我家住在2楼,却和11楼邻居交一样的电梯运行费,我认为实在不合理。”家住江南一品小高层的王女士说,两个楼层足足差了9层,不管是能耗还是用电量,2楼明显要低得多,但两者承担的电梯运行费是一样的。物业公司收取这项费用时,应该给她打折。
家里人口少,电梯费怎不打折?
家住荷南苑小高层6楼的殷先生,对物业收取电梯运行费的方式也颇有看法。“我们小区是按照0.4元/平方米的标准来收取电梯运行费的,按照我家110平方米的面积,每年除了物业费,还要交纳528元的电梯运行费。可是,电梯只供我和我太太两个人使用。”殷先生提出,有的家庭人口众多,使用频次也较多,如果按照相同标准收费,那么分摊到人的费用则不均。
官方回应
住宅无地下车库的1楼住户,免收电梯费
记者了解到,我市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运行费主要用于电梯运行时的电费和维护、维修费等,一般根据住房面积,收取每月每平方米0.3-0.5元不等的费用。“电梯运行费属代收代缴费用,我们都会单独列账,按实分摊。”爱涛物业人员管先生表示。
有关小区1楼住户的电梯收费,市物业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2009年,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发布《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,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:“住宅带有地下车库、有电梯到达的一楼住户,其电梯运行费按规定标准优惠20%交纳;住宅虽然带有地下车库、但没有电梯到达的或没有地下车库的一楼住户,免收电梯运行费。”
由此可知,1楼业主要不要缴纳电梯运行费是依情况而定的,并不是一概而论。而对于1楼以上的低层住户,我市则没有相关规定支撑有些业主可以少交或者打折的想法。
【探讨】
电梯收费可否采取
“阶梯价”或“一户一价”?
保集物业的张女士表示,针对低层住户的想法,物业公司可以考虑阶梯式的收费方法,“比如1-3层属于一档;4-6层属于一档,每档收取不同价格的电梯运行费,以平衡低层住户的心理,同时也有利于费用的收缴”。
“同样的电梯运行成本,分摊到低层业主的费用低了,高层业主的费用自然提升不少。”河南新和昌物业的靳先生表示,高低层的能耗差异难以衡量,物价部门如何在价格上体现,不好把握。
对于荷南苑业主殷先生提出的,可否按家中常住人口标准收取电梯费的做法,物业公司表示难以实现,毕竟家中常住人口不固定,且不排除有业主谎报人数,而物业人员又难核实。
就此,市物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任何收费都不可能实现绝对公平,业主在购买带有电梯的房屋时,应该做好为其保养、维护等费用买单的准备。根据《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》第八十八条规定:“住宅物业交付后,电梯、消防、安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,由业主承担;其更新和改造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执行,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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